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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郑政文(2004)15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12

施行日期:2004-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郑东新区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各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加快,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已迫在眉睫。根据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精神,现就郑东新区陇海铁路以北115平方公里区域内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专项规划要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搞好衔接。

(二)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必须符合郑东新区建设需要。

(三)各专项规划要严格按照郑东新区要求高标准实施。

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完成时限

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均以2004年7月9日为起始时间。

(一)交通管理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科研所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6个月

(二)消防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三)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交总公司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定于2005年8月完成

(四)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地震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地震工程勘察事务研究所

4.完成时限:3个月

(五)人防工程规划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人防办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人防工程规划)

清华大学(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

人防工程规划:8个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10个月,其中起步区为3个月

(六)环卫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市政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郑州市市政局环卫科研所

4.完成时限:3个月

(七)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郑州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4.完成时限:6个月

(八)绿地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北林地景规划设计研究院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九)文物考古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文物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文物研究所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十)旅游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旅游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

4.完成时限:6个月

(十一)燃气、供热、给排水、邮政等专项规划已纳入《郑东新区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其深度已达专项规划设计要求,并已进入实施阶段,仍按《郑东新区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实施。

(十二)轻轨专项规划、防洪专项规划列入郑州市总体规划范围,由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中科院承办,2004年9月底完成。

(十三)电力专项规划:除高压电网的具体放置,其余均按《郑东新区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执行,高压电网规划由电力部门自行设计解决。

(十四)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费用:第一委托单位为有经营收益的非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本次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其自筹;第一委托单位为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本次专项规划费用由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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