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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调整第一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通政发〔2006〕3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09

施行日期:2006-04-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第一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重新调整,人员如下:

朱晋(副市长)、周跃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西(市房管局局长)、丁友明(市财政局副局长)、纪进(市审计局局长)、张新华(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朱淑娟(市总工会副主席)、姚军(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长)、王淦祥(市政协城建法制委主任)、吴峰(建行城东支行行长)、冯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殷嘉萍(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秦晓洁(南通医学院)、王维生(市港务局)、侯海宁(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坤山(江山农药化工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张云(南通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志辉(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曹雨林(南通中远船厂)、张佳生(海安县副县长)、李中林(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孙建忠(如东县副县长)、曹建平(通州市副市长)、黄汉忠(海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陆卫东(启东市副市长)。

二○○六年四月九日

南通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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