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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06)17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12

施行日期:2006-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将35个无房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列为今年为民兴办的12件实事之一。9月23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为了认真落实好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无房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无房派出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根基。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改善派出所办公条件,是为了公安派出所更好地履行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从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用国家专项资金补助各地公安派出所建设。对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把握好国家近年来加大对派出所建设投入这一有利时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派出所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35个无房派出所建设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无房派出所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协调做好资金配套工作,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目前国家专项补助派出所建设的国债资金已经到位,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担”的原则,对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缺口及时配套到位。无房派出所建设资金缺口由市、区县两级财政配套,今年的配套资金要足额到位,明年的派出所建设配套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房管部门要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尽快将2个公安分局和12个公安派出所产权划归公安机关。三是特事特办。有建设任务的区县要解决好派出所建设用地,并减免相关建设性收费;为了确保工期,在不违反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规划、土地部门可边审批边建设,确保建设工程如期进行。四是在城市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中,要统筹兼顾,总体规划,将无房派出所和危房派出所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进行建设。因城市改造和道路扩建占用派出所办公用房的,必须做好派出所重建和安置工作。

今年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积极解决问题,条件具备一个,开工建设一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要加强对整个建设过程的监管和领导,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切实解决制约和影响派出所建设的主要问题,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派出所建设顺利进行。年底前三县无房派出所主体工程必须全面竣工,其他派出所必须动工建设。要积极做好明年无房派出所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市公安局是无房派出所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工程图纸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工作,制定完善派出所建设管理措施,加强对派出所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派出所的选址要科学合理,服从规划,可与小区建设配套考虑。对派出所建设进展情况和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2006年新建派出所情况及建设投资安排表(略)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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