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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主城区产业升级搬迁改造重点监控企业三年搬迁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8)6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07

施行日期:2008-05-0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主城区产业升级搬迁改造重点监控企业三年搬迁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七日

石家庄市主城区产业升级搬迁改造重点监控企业三年搬迁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建设“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要求,切实做好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按照重点企业先行搬迁,促进城区环境改善,人民生活平安和谐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目标

(一)2008年完成搬迁企业12家。

(二)2009年完成搬迁企业5家。

(三)2010年完成搬迁或转产转业企业31家。

此外,由于1家企业处于孵化区,不实施搬迁,由市安监局负责加强监管(具体方案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市发改委负责,做好省产业支撑项目列入工作。已列入省产业支撑项目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是49家搬迁企业的重中之重,市发改委及有关部门要及时落实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快搬迁。华药集团规划涉及的几家子公司可并入整体方案为华药集团项目增容,统一实施搬迁。石药集团中润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可争取列入省产业支撑项目。其中,石药集团的石药工业园项目已上报,石药集团中润制药有限公司应纳入其中;石家庄曙光制药厂、华曙联合药业有限公司、华营联合葡萄糖厂均是高营集团的企业,且其土霉素产量世界第一,需整体包装成产业支撑项目;石家庄滹沱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化工基地产业链的重要企业;石家庄橡胶一厂为石药、华药配套项目,可增列为华药或石药支撑项目的子项目。上述7家企业争取列入产业支撑项目,以解决企业搬迁的落地指标问题。

(二)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统一打捆向省申报土地指标,解决好中小企业用地问题。石家庄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涉及资产15.29亿元,土地753亩,这些企业难以列入重点产业支撑项目且必须搬迁,市发改委要尽快统一打捆向省申报用地指标。

(三)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好资产重组工作,促使资不抵债企业尽快实施搬迁改造。其中,石家庄塑料工业总公司、第二印染厂两家企业面临破产,需资产重组后实施搬迁。石家庄塑料工业公司负债严重,资不抵债,因无法落实职工安置费用无法搬迁;第二印染厂目前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待资产重组完毕,即可实施搬迁。市国资委要牵头负责所有资产重组企业的有关工作,促其尽快完成改组,进入搬迁改造程序。

(四)市环保局、安监局负责,做好对水源地企业的宣传工作,依法加快企业搬迁或转产转型。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环化工厂、石家庄金城化工有限公司、石家庄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燕山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快枪农药厂、石家庄九通兽药厂、河北汇源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华润药业有限公司、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涉及资产2.01亿元,土地235.9亩。市环保局、安监局要积极向这些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到企业生产对全市用水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促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实施搬迁。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宣传,实现全社会动员

主城区企业搬迁是我市实现“三年大变样”的重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搬迁企业职工的认识。同时,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统筹规划,上下一盘棋,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鼓励和限制性政策,推动企业按政府导向加快搬迁改造步伐。

(二)落实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市土地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建立企业搬迁直通车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企业搬迁周期,降低搬迁成本。市工业促进局牵头,及时汇总情况,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推动搬迁工作;要尽快建立网络平台,宣传搬迁政策,发布搬迁信息;要建立和完善沟通机制,实行周调度例会制度;要做好典型企业的经验总结和发布,带动总体搬迁。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特事特办原则,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企业搬迁改造。各责任单位和49位分包企业的副处级领导要把搬迁工作作为3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搬迁任务。

(三)做好工作,确保和谐稳定搬迁

企业作为搬迁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让职工正确理解企业搬迁的意义和作用;制定搬迁方案时,要着眼发展,做到科学合理,各步骤工作安排要周密完善,尽量不停产或少停产,最大限度的保证职工收入;要安排好搬迁后的职工生活,确保做到和谐搬迁。搬迁程序要透明、合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的搬迁改造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他企业的搬迁改造方案要按照公司法和本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程序。企业搬迁方案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附件:重点监控企业搬迁规划(49户)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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