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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05年张家港市机关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张委办[2005]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7-18

施行日期:2005-07-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涉外单位:

现将市机关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2005年张家港市机关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张家港市委办公室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七月十八日

2005年张家港市机关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的服务效能,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现提出2005年机关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与时俱进的张家港精神创业创新创优,通过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评议机关活动,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真正把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创新型”和“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人民满意机关,为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考评原则

1、坚持群众评判的原则。加大群众评议的权重,拓宽群众评议的渠道,完善群众评议的办法,切实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机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2、坚持经常考评的原则。把评议的着眼点放在促进机关做好经常性工作上,把履行好职能和处理好群众意见作为机关日常考核的重点,促进整改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3、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评议的内容、方法、手段、结果公开透明,力求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有条件的部门应将其职能、承诺和业绩向社会公示,更好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考评对象

市级党政机关、群团机关以及垂直条线单位。

四、考评内容

今年考评工作主要围绕改善软环境展开,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1、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主要评议机关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情况。重点看有无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问题;有无缺乏全局观念,各行其是,执行上级指示和决策不坚决的问题;有无作风飘浮、文山会海、脱离基层、脱离实际的问题;有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有无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的问题。

2、群众观念和服务质量。主要评议机关对群众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以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情况。重点看是否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意见;是否及时处理群众上访、投诉的问题;是否兑现各项社会承诺,积极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党建工作和廉洁从政。主要评议机关抓好党建和落实各项廉政要求的情况。重点看是否有党建工作计划;是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否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否按规定程序发展新党员;是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是否重视工、青、妇工作;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受贿索贿、与民争利等问题;是否存在违章违纪问题。

4、职能转变和效能建设。主要评议机关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情况。重点看是否做到行政审批项目削减到位,有无明销暗留、变相审批的现象;是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规定,是否履行了公示制和限时服务承诺,有无违法行政的现象。

5、机关创建和内部管理。主要评议机关参加“五型五好”创建活动和单位内部的管理情况。重点看是否有创建活动规划,是否完成创建目标;是否存在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现象;是否存在违反禁酒规定的现象;是否存在办公秩序乱、环境卫生脏、绿化美化差等现象;是否存在对公务员平时无考核的现象。

五、考评方法

考核评议采取平时评议与年终评议、各层面评议与阶段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实行100分考核。评议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五个档次。除“不了解”外,分别给予其它四项分值,其中满意为81~100分;比较满意为61~80分;基本满意为41~60分;不满意为1~40分。

考评开始前公布评议方案,由市考评办公室统一印制评议表下发各层面打分,然后由市考评办统计分值,将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1、部门自我评议。各部门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自我总结,分析全年工作任务完成、行政效能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优质高效服务、廉洁从政以及诚信、健康机关建设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自我评价。

2、阶段综合评议。市考评办组织人员在年中和年底进行两次集中考核,按照市下发的百分考核内容逐项评分。阶段评议分值占30%.

3、社会各界评议。请社会各阶层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评分。评议人分为8个层面:

①市四套班子(含保税区)领导干部;

②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③各部门领导干部;

④各镇(管理区)领导干部、机关干部;

⑤专业技术人员(市区学校、医院、群团和驻军);

⑥企业管理人员(市属企业、私营、合资、外资企业);

⑦市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

⑧市区部分市民。

各层面评议表发放,适当增加市民发放数量,减少机关各部门发放数量。此层面评议分值占50%.

4、部门交叉评议。由市考评办统一设置评议表,通过公务邮件发放到机关各部门,实行部门之间相互打分,最后得出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总分。此项分值占10%.

5、整改效果评议。主要根据年终考评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平时群众投诉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整改。市考评办将采取电话抽查、登门走访、现场调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促进问题的解决。此项分值占10%.

六、考评中的有关事宜

1、为了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更多地了解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实绩,机关各部门要通过各自的政务公开栏、《张家港政务》和新闻媒体等,采用多种形式,将各自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年度目标、服务承诺、完成任务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2、阶段综合测评由市考评办组织人员,按考核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各层面测评于今年11月份进行,由市考评办统一印制“计分卡”和“评议表”。评议表分为对机关的总体评价、对每个被考评部门的综合评分和意见建议三个部分。

3、为了使考核评议更趋科学、公正,进行加权处理,从8个评议人分类中各选5名熟悉评议工作的人员,共40人进行权重评估,得出三类被评议部门的分值权重(即计分系数)。被评议部门的初始得分经分别加权(即乘以计分系数)后的总和,即被评议部门得分=各层面评议的得分+阶段综合测评分+部门交叉评议分+整改效果评议分。

4、关于减分的处理

机关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或者机关干部在政纪上受到警告或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处分的,分别在总分中扣去1、1.5、2、2.5、3分。部门正职领导违纪受处分的多扣2分,班子其他成员违纪受处分的多扣1分。因部门没有履行好工作职责导致失职、失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因没有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或者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而被书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在诚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因不作为、乱作为而被投诉查实的酌情扣分。前几年评议工作中对受到上级表彰的部门予以加分的做法,有失公正,故今年不再搞加分。但经过市委、市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后,可以进行另外的奖励和鼓励。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把今年苏州市级以上获奖情况的复印件上报市考评办。

七、考评结果的运用和反馈

考评结果将作为对机关各部门奖惩和对部门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的重要依据。

1、考评得分前10名的部门,作为评比机关年度“文明示范机关”和“诚信机关”的主要依据,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和宣传;年度奖金可在文明机关的基础上再增发10%(由市财政支付);部门主要领导在评优、评模、记功等方面可优先;连续三年获得“文明示范机关”称号的部门,市委、市政府给予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上,可作为评选“文明机关”的主要依据。

2、对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部门,年度奖金减发10%,同时取消市“文明机关”、“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其主要领导在当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由市分管领导对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在部门内进行警示教育。综合考评得分连续两年在60分以下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年度奖金减发20%,经组织考核确实不称职的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实施职务淘汰,或免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后安排其它工作。

3、由市考评办将各个部门的考评得分和名次以及评议中的表扬、批评与建议进行梳理,然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部门,责成整改。各有关部门必须逐条对照,提出整改方案,并把整改方案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书面上报给市考评办。市考评办加强对整改的督导,并把整改的情况及时通报给有关方面,让群众得到满意的答复。

八、组织领导

机关考核评议工作能否搞好,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的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1、成立市机关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常务副负责人组成,由市委副书记顾栋才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单玉珍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工委。

2、机关各部门也要成立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由组织人事干部等任考评小组成员,对市考评办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具体考评工作,年终要相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配合市考评办工作,认真完成考评任务。

九、考评注意问题

1、机关考核评议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考评的结果是评比其它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年度文明机关评定、机关考廉及行风评议、公务员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要与之相结合,综合应用评议结果。市考评办要对机关各类先进的评比最终结果加以会审,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2、机关中的一些窗口热点部门因工作性质等具体原因,在考评中可能出现部门得分偏低的情况,市考评领导小组应实事求是地根据这些部门的工作实绩和综合考察意见进行具体分析。

3、本实施意见下发后,机关各部门要对照考评要求,制订并修改完善本部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措施和目标,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考评活动意义的教育,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并适时向市考评办汇报思想作风建设有关情况。

4、严格执行考评纪律。机关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考评规定兑现考核奖,未经批准,不得另立奖励项目,擅自增发或者补发奖金。一经发现,除责令如数退回外,还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5、本办法由机关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张家港市机关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五年七月十日

中共张家港市委办公室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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