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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调整全国肿瘤防治研究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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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4-12-01

施行日期:1994-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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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肿瘤防治研究领导组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由于卫生部机构改革后,慢性病防治工作改由疾病控制司归口管理,现决定:

一、对全国肿瘤防治研究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国肿瘤防治研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为其常设办事机构。

二、取消原卫生部肿瘤专家咨询委员会。其咨询功能由全国肿瘤防治研究领导组内的专家承担。领导组中的在职行政管理干部的工作,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继任,所在单位应及时报疾病控制司备案。

三、我部慢性病防治工作改由疾病控制司归口管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对慢性病的控制,并不意味着下面专业机构职能的转移,也不要求层层对口。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协调好医政、防疫、科教、保健、康复等部门的关系,加强协作。领导组成员和办公室所在单位要对办公室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共同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

附件:全国肿瘤防治研究领导组成员名单(略)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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