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06年市政府10件实事办理责任的意见

发布部门: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06]2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3

施行日期:2006-03-2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在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2006年为民办好10件实事,并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政府承诺的各项实事如期完成,取信于民,树立务实、诚信政府形象,现将10件实事办理责任分解到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见附件)。市政府领导和各项实事牵头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为10件实事的办理尽力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10件实事圆满完成。市政府将定期检查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并将10件实事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年终组织考评结帐。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关于落实2006年市政府10件实事办理责任的意见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建成农村公路2000公里。由吕文涛、陈汉生同志负责,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当年培训27万人,转移20万人。由刘树生同志负责,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继续开展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落实救助资金,使城乡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由刘树生同志负责,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实施5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在全市1347个50户以上未通广播电视的自然村建立稳定运行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由梅香雪同志负责,市广播电视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使全市所有乡(镇)、村建有“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由蒋国平同志负责,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由刘树生、梅香雪同志负责,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为市直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特困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补贴,基本解决市直“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者就业。由卢焱群同志负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建设黄冈市第二实验小学。由操尚银、梅香雪同志负责,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政策和财政投入,整合现有职教资源,使全市特别是市区职业教育的规模和质量取得突破性发展。由梅香雪同志负责,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启动遗爱湖风景区建设,实施市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加快市区建设和发展。由操尚银同志负责,市建委牵头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