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省驻文单位:
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57条“每年的四月一日是自治州建州纪念日,放假三天”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4月1日、2日、3日、4日、5日放假,其中4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3日(星期一)为建州纪念日放假时间,将4月1日、2日的建州纪念日放假时间调至4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4月6日(星期四)上班。
请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等工作,并于3月30日前将节假日值班安排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2124700)。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