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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3)5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7-08

施行日期:2003-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大力发展我省红十字事业,现就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保障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省各级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开展备灾救灾、社会救助、群众性卫生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的预防、加强海峡两岸交流和对外交往、参与国际红十字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我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还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社会对红十字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存在模糊认识,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救助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的助手,备灾救灾,救助弱势群体和易受损害人群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红十字会所从事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支持、资助、保障、监督红十字会的职责,关心红十字会工作,增加投入,为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创造便利条件,切实解决好红十字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我省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以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积极做好备灾救灾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坚持有灾救灾、无灾备灾的原则,加快备灾救灾和红十字急救网络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备灾救灾工作。落实《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加大与政府有关部门协作和联系,研究制定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预案,随时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遇到灾害或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救援行动。

在扶贫济困工作中发挥红十字会的作用。各级红十字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面向城乡困难群众且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等扶贫济困活动,既积极做好每年元旦、春节前后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扶贫济困活动,又要探索开展经常性社会救济的新途径。在解决特困群众脱贫致富设立项目,募捐筹资及争取外援等方面,要树立开放意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国际组织的独特作用。开展经常性募捐活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筹集救助资金,提高扶贫济困的救助实力。

巩固完善辽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工作,不断扩大资料库容量。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大建库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志愿捐献者,使辽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在未来5年内容量快速增加。加强对实验室和省、市志愿捐献者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使辽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成为全国一流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认真开展现场救护培训工作。要依托社区,通过开展红十字关爱进社区活动等形式,在社区居民中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要不断扩大培训对象和普及范围,使广大群众掌握救人和自救常识。探索建立红十字“999”急救系统,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设立红十字救护站。

三、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努力开创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大力发展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志愿工作者,是做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基础。目前我省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大多数是在校学生和卫生系统职工,社会参与面较窄,远不适应红十字事业发展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不断扩展新领域,发展新会员和志愿工作者,特别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积极发展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并组织他们参加红十字会的各种活动,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之成为红十字会工作的一支生力军。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红十字会一项基本工作。各级教育部门与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道德素质教育,通过开展各类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学生中宣传红十字精神,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道德观念、社会服务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开展“红十字示范校”活动。

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红十字会会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广大志愿工作者为服务主体,以社区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人道主义工作。要把红十字社区服务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中,制定规划,研究措施,创造条件,重点抓好抓实,为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

四、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更多外援项目。要在与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红十字组织继续加强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交流与合作的国家和地区数量,为我省对外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组织的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机关的管理体制,规范领导关系、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要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各级红十字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落实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通业务、会做群众工作、勇于开拓创新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形势和新任务对红十字会工作的要求。

省红十字会   二00三年七月二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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