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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发(2006)3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04

施行日期:2006-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2006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2006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根据《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现就2006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推进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任务,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以提高行政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努力解决行政服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开创行政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为目标,通过完善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机制,健全监督机制,拓宽服务功能,以及抓好队伍建设等方式,把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建设一流,管理一流,效率一流,服务一流”的办事机构,使之成为各级政府“服务百姓的放心工程,转变政府职能的形象工程,招商引资的窗口工程,遏制腐败的阳光工程”。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规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一是统一名称。将县(市、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以及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公开办理的服务场所统一称为“行政服务中心”;二是明确管理机构定位。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为本级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级政府在确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三定”方案中应当予以明确;三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行政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特别要注重加强监督制度的建设,真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理顺外部关系。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结合市政协去年对行政服务效能开展专题民主监督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各进驻部门(单位)的协调与沟通,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协调好本级行政服务中心与各进驻部门的关系,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五是保障建设经费。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涉及的办公场所、配套设施、管理运行等经费,同级财政应列入预算予以解决。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上半年要基本完成,7月份市政府办公厅将牵头组织检查,年底前召开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总结经验交流会。

(二)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运行机制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公开办事程序,改进审批许可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一要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入驻及清理工作。上半年各级政府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做到凡与项目服务有关的行政许可、审核事项全部入驻中心;与此同时,对行政许可项目再清理,凡不符合行政许可设定的许可、审核事项要坚决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要进行调整。二要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和“领域再拓宽、内涵再丰富、资源再整合、环节再减少”的目标,对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要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把窗口作为一个单位的重要科(室)来建设,防止窗口成为部门单位的“收发室”;对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要尽快建立统一受理或集中受理窗口,切实做到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要规范公示行为。各窗口单位必须将有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必须合法、有效。公示可以因地制宜采用公告栏、政府网站、触摸屏、宣传单、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半年要对核对调整的事项内容、办事指南在网站和触摸屏上重新公示。四要规范收费行为。行政服务中心要实行一个窗口收费制度,加强对各进驻单位窗口收费行为的监督,确保进入办理事项收费有依据、标准合法有效,并且进入指定缴费银行的财政专户。

(三)严格考核评比,健全监督机制

一要完善考核考评办法。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业务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窗口形象进行监督与考核,不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二要大力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行政服务中心内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完善评先创优实施细则,开展“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等形式的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今年,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县(市、区)及各类专门大厅和分中心统一管理、监督和考核的实施办法,要在全市组织开展“年度先进行政服务中心”评比活动。三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管和行政监察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监察、法制等工作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大对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的力度,完善审批许可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只审批不负责或只审批无监督的现象,防止审批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要定期组织行政审批许可专项检查,对各有关部门贯彻省、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有关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体外循环和不规范收费等行为进行查处,并逐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民主监督工作的落实。

(四)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拓宽服务功能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按照企业优先、基层优先、群众优先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宗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一要积极推进联审联办。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通过建立首问负责制和加大协调、督查力度等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办理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同时抄告协办单位,并采取批文会签、联审会议、现场联合查勘等方式,限期或提前完成办理事项;对于重点基建、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外商投资等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要依托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严格实行“一门受理、内部运作、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的联审联办工作机制。二要提供网上服务平台。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应纳入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化资源,实现各级政务网络平台与行政服务中心及部分部门局域网系统连接。要加快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建设,有条件的部门要积极探索网上审批试点以及推行网上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要为企业和市民提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表单下载等服务;逐步完善网上受理、网上投诉、网上监督功能,逐步做到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其部门单位的自动化办公网络要向窗口延伸,在窗口设立终端,最终实现网上办理。三要进一步延伸服务范围。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负起对同级行政职能部门设立的各类专门办事大厅和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的职能,尽快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建设的指导,并逐步向基层延伸,逐步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审批办证代理员制度。四要实行行政服务代办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行政许可代办制、上报事项陪同制,为招商引资项目搞好行政许可代理服务,承担受理、协调和跟踪服务的任务,建立起重大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促进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一要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队伍、红旗窗口的先进模范作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利用长效机制号召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忠实履行公务人员职责,以实际行动做好本职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二要加强学习和培训。要结合行政服务工作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主题活动,结合开展争做“五型”干部活动,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三要做好人员的考核和人才举荐工作。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加强对窗口首席代表和后备干部的考核考评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优秀人才。四要加强管理机构的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机构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队伍。五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介,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推介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批结果,进驻部门和单位在开展服务中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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