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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城市公用事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4-27

施行日期:2006-04-2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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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全市公用事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城市、服务市民”为宗旨,不断加大行业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提高我市公用事业服务保障能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彰先励志,市政府决定对洛阳市自来水公司等先进单位和郭伟等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公用事业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搞好公用事业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2005年度城市公用事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先进单位5个

洛阳市自来水公司、偃师市、宜阳县、嵩县、新安县

二、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先进单位3个

洛阳市燃气总公司、孟津县、伊川县

三、城市公共交通先进单位1个

洛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四、城市公用事业先进个人16人

郭伟、刘云峰、袁新喜、郭平安、黄占营、史建党、张延军、张学武、石洪涛、王留安、马道贤、陈永祥、李宏团、李建存、宋建国、王为民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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