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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长信箱第305号《如此野蛮拆迁》的情况报告

发布部门: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朝政办〔200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04

施行日期:2006-07-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6月12日,我市接到居住在朝阳大街四段29号楼居民《如此野蛮拆迁》的第305号省长信箱后,市政府主管领导立即批示给市房产局调查处理。据调查,该楼房所在的动迁区域297户居民均与拆迁方签定拆迁协议,并已于6月20日前全部拆迁完毕,也即居民上访信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特此报告。

二○○六年七月四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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