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6月12日,我市接到居住在朝阳大街四段29号楼居民《如此野蛮拆迁》的第305号省长信箱后,市政府主管领导立即批示给市房产局调查处理。据调查,该楼房所在的动迁区域297户居民均与拆迁方签定拆迁协议,并已于6月20日前全部拆迁完毕,也即居民上访信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特此报告。
二○○六年七月四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部门: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朝政办〔200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04
施行日期:2006-07-04
时效性:已失效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6月12日,我市接到居住在朝阳大街四段29号楼居民《如此野蛮拆迁》的第305号省长信箱后,市政府主管领导立即批示给市房产局调查处理。据调查,该楼房所在的动迁区域297户居民均与拆迁方签定拆迁协议,并已于6月20日前全部拆迁完毕,也即居民上访信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特此报告。
二○○六年七月四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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