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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西省临潼疗养院增挂陕西省临潼康复医院名称的函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陕政办函(2006)14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11

施行日期:2006-10-1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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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

陕西省临潼疗养院创建于1955年,原名“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原国家煤炭部直属事业单位。1992年,经省卫生厅核准同意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增挂“中国煤矿工人临潼康复医院”名称(未报请编制部门核准)。

2000年9月,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划归地方管理。2001年4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划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更名为“陕西省临潼疗养院”,为办公厅下属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差额拨款(陕编发(2001)17号)。但未提及“中国煤矿工人临潼康复医院”名称的确认及变更事宜。

2005年1月,省卫生厅已将“中国煤矿工人临潼康复医院”的执业证书变更为“陕西省临潼康复医院”的执业证书。

为方便工作,现申请批准陕西省临潼疗养院增挂“陕西省临潼康复医院”名称,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单位性质、编制和隶属关系不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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