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㈠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原因与本职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的范围应当宽于后者。将工伤认定的情形界定在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的伤害,无疑是对工作原因作了限制的理解,并非立法本意。本案中,你虽然没有装卸的职责,但你的行为显然也是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因此而受伤当属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工作原因所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你进行工伤认定时,着重应当考虑的因素是你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至于其是否超越本身职责范围并不决定工伤事故性质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