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老人有三儿五女,房子该怎么继承
你好,首先,如果是老人一个人的财产,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话,涉及到了法定继承的问题,五个子女都有份,可以协议处理,因为三个儿子先于老人去世,还涉及到代位继承的问题,三个儿子对老屋应得的份额由三位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那么,如果本身这个房子就是家庭成员共同财产,那房子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属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回答码字不易,如果帮助到你的话可以给个好评。法律依据: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