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是双方各占50%,我想问一下现在的责任认定依据法律应得到的总赔偿应是多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医疗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医院承担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你爷爷被耽误就医,由该120所属的医疗机构证明120将你爷爷松岛宁阳中医医院和你爷爷身亡不存在因果关系。
2、法律没有规定肇事者必须与死者家属见面。交通事故科办事员在完成了交通事故后需要肇事者进行的事件后,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便可放行。
3、你可以申请重新做责任认定。
4、你爷爷的赔偿按照责任事故的认定由对方赔偿50%,赔偿费用是有相关规定的,例如广东2010年的,赔偿标准则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