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是双方各占50%,我想问一下现在的责任认定依据法律应得到的总赔偿应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0-12-16 20:37:4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2010年5月22日早八点左右,我的爷爷在宁阳南外环与一帕沙特车相撞,事发之前都是至西向东行驶,帕沙特车在后,事发后我爷爷被120送至xx中医医院抢救,抢救至当日上午十点左右我爷爷命亡,爷爷身亡后当家人赶制xx交通事故科后肇事者已被事故科放走,在此我想向贵律师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事发地点离宁阳县xx人民医院很近而且医疗技术、条件等各方面都比较好为何伤者被送往宁阳中医医院抢救?途中要耽误很长时间,120出动遵循什么原则? 2、宁阳交通事故科办事员在肇事者未跟死者家属见面的情况下私自放走是否正确合理? 3、责任认定是双方各占50%,车速60千米/小时,我想问一下现在的责任认定是否会有水分?60千米/小时的车速不会把人撞得如此严重,况且我爷爷当时骑得是一辆前面无横梁的小型自行车,在不是很突然的情况下我爷爷完全有能力停下来,他以前天天坚持晨练,对此路也很熟悉。 4、我爷爷今年78岁,是宁阳县退休教师,依据法律应得到的总赔偿应是多少?事发前因我爷爷身体素质很好,我家中瘫痪在床的奶奶完全由我爷爷照顾,事发后由于我奶奶承受不了如此天塌般的打击现在几乎接近于植物人。麻烦贵律师抽出您的宝贵时间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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