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

更新时间:2020-08-14 19:35: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故此从2008年开始,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不肯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没有补偿。 如果满意,请采纳。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情况,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公司存在以下情况,那么,他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最好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公司应当支付补偿金。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依法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保护自己的工作期限不受年纪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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