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和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不同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关于加班费的工资,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单位加班工资的发放不符合法律规定;关于保险的缴费基数应该是您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因此,保险的缴纳基数也不合理的。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