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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结果不服

伤情鉴定结果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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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7-05 13:50:05
如果不服鉴定结果,可以向办案机关递交重新鉴定申请,写明原鉴定结论的错误之处,并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 更多

  如果不服鉴定结果,可以向办案机关递交重新鉴定申请,写明原鉴定结论的错误之处,并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故你们作为受害人亲属,有权利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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