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
农村自建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否则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87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另外,《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鼓励房屋所有者出卖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农村村民由于买卖住房转移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买房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按照条例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