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规划院,一直推行零工资制度,可是每个月发固定不动的一千元,算提早透现,有业绩考核了从业绩考核里扣减,若沒有算欠企业的。如今合同书将要期满,企业不肯续签,且说早已了企业10000元,走以前需结
更新时间:2020-04-17 08: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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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规划院,一直推行零
工资制度,可是每个月发固定不动的一千元,算提早透现,有业绩考核了从业绩考核里扣减,若沒有算欠企业的。如今
合同书将要期满,企业不肯续签,且说早已了企业10000元,走以前需结清,我想问一下这类只能业绩考核的合同书合理么,这10000元的透现薪水是不是必须赔偿,我想问一下合理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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