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见习时间未到,但企业要给我以转正工资制度,但是只发80%,每年增加10%,说是三年后拿满,这合法吗?我是否可以依据这一点,向企业提出解除协议。如果企业作法有问题,我离开企业是否还要交纳违约金。如果
更新时间:2006-02-13 21:13:57
问题描述:
各位老师好,我是一个大学生,2005年毕业,在学校与一家企业签定了见习期协议,违约金为500,时间一年,。到企业报道后,又与企业内部的一个分厂签定协议,也是见习期协议,但违约金达8000,后被企业送到外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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