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应届生,1月与一民办学校签合同,并交2000元保证金,从4月到7月有3月的见习期,在其中一月1200薪水只发500,扣下来700留着宣布工作中发,总计2100元薪水未发。后因自己违背合同书,
更新时间:2020-02-19 06:36:46
问题描述:
2019年应届生,1月与一民办学校签
合同,并交2000元保证金,从4月到7月有3月的见习期,在其中一月1200薪水只发500,扣下来700留着宣布工作中发,总计2100元薪水未发。后因自己违背合同书,违约辞职。该民办扣减2000元保证金外,2100元实习工资都不发,这有效吗?还有机会讨回薪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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