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5月份前工资为含食宿2500,岗位工资500,是否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发放为银行转账
更新时间:2018-08-30 21:33:04
问题描述:
我7月25日已辞职,工作共7个月,口头约定5月份前工资为含食宿2500,
用人单位6月份给我增加工资,含食宿3000,扣除请假六月份发2700多,发放七月份工资时,
工资条统计:天数:19天、岗位工资500,保险食宿1500,合计:1087,。备注为:7月份工资1267元+伙食费320元=1587-上个月的500元工资=1087元,相当于扣除我六月份加的工资,7月份还按2500元算,要求签字才可发工资,请问:签完字是否还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工资发放为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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