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不明确,出了新的规定,然后公司针对我又出了一个新规定,合法么?该怎么回答。
更新时间:2019-06-20 13:09: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任职于一家小型的装饰公司,职位是设计师,公司规章制度不明确,多次修改,基本都跟罚款挂钩。目前的问题是这样的,公司为了提高签单量,出了新的规定,规定设计部分为两个组进行业务PK,月末签单少的一组给点单多的一组500元人民币,我很反对这个规定就拒绝了签字,然后公司针对我又出了一个新规定,就是不在业务PK单上面签字的罚款200元,问问这样的规定合理么,合法么?问题补充:谢谢老师们昨天的回复,今天公司发了一个通告,内容是各部门各位员工:PK制度是增进个人和部门业绩的有效办法,也是促进每个员工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公司决定从5月份每个部门将进行PK制度,对于5月份的PK表和任务表所有员工请在5月15日下班前交于前台,没有签字和填写任务表的员工将自动默认PK赔金率卫500元(这个500元的意思就是个人PK公司 产值50元 赔率1比3 赔率金500 奖金1500)如果我当月没有完成50万的单量,那么我就在
工资被扣除500,达到了则拿倒1500元奖励,按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整个公司4月份就做了10万元的产值。请问 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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