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与我签订任何的合同,公司规定都不按照国家规定来的吗,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处理呢?是不是已经违法了?
更新时间:2019-07-07 01:06:44
问题描述:
8月1号在一个旅游公司工作了22天,并没有与我签订任何的
合同,试用期也是要签合同的吧,这个公司一般发工资是下月15号,我做了22天离职了,9月份并没有给我发工资,而且听说还要把我的工资打五折,我说你们这样我就告劳动局,他们就解释离职的就要拖一个月再发是公司规定,公司规定都不按照国家规定来的吗,公司是自己开的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我打12333又打不通,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处理呢?公司是不是已经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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