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不付违约金。我想问中介公司这种做法对吗?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4-22 10:31:07
问题描述:
租房是和中介公司签的
合同:2015年7月22号至2016年9月21号到期,刚搬进来第二天厨房漏水导致楼下淹了(此房以前就存在此纠纷,中介未告知),中介公司不予处理。现在2016年7月份又赶上小区上下水改造(停水并室内工作半个月),中介公司让我必须住到停水改造的那天才给办理
退房,并且不付
违约金。我想问中介公司这种做法对吗?我要求现在即5月份就搬走,另寻住处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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