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某家公司工作1个月,面试时候公司提出要试用期3个月,他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赔偿。
更新时间:2022-08-30 12:05:41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天津的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在面试中,公司提出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4500元。试用期过后,会有绩效奖金。总部设在天津。我被派到我的户口所在地长春,发展不同的行业合作客户。在来长春之前,我没有给我一个严格的目标,下个月我就要回到总部了。在此之前,公司领导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我不符合他们公司招聘的职位要求,不太匹配。然后他告诉我不要回去。我想问的是,他主动终止了劳动
合同,而我没有过错。是否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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