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规定:转正员工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批准后可离职,填写得离职日期为8月7日。
更新时间:2019-04-08 19:32:37
问题描述:
按照
公司规定:转正员工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批准后可离职,未批准得正式员工离职需一个月后离职。我于8月3日口头向公司领导提出做到月底离职,公司领导同意并于8月5日找到人接手工作,两天内交接好工作。我于8月7日向人事告知8月8日休假,经同意,但却在8月7日下班前告知我8月8日开始不用来上班了,我在8月8日去公司写
离职报告和交接清单,填写得离职日期为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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