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提出辞职,要我付违约金,是不是应该有一份?合同到期还要付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22-05-20 18:41:27
问题描述:
2002年3月,我与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和平
合同。合同期限为2001年12月。根据单位规定,每年6月续签合同,但单位没有要求我在次年6月续签合同。现在我提出辞职。他说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要求我支付
违约金。我应该试两份合同,但我手里没有,单位说可以留两份。我应该签合同吗?我应该讨论续签吗?合同到期时你必须支付违约金吗?该单位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你能尽快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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