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个月,还是只有3500底!并未签订任何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他支付我多一天的工资吗?
更新时间:2022-12-18 11:25:15
问题描述:
进入公司时,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底薪3500元,每月休息4天。当时,我没有注意大月份和小月份。例如,如果我连续工作26天30天,我将有3500天。如果我连续工作27天31天,我应该有一天的
加班时间。但是现在老板说我应该工作26天,30天,我的基本工资是3500,我应该工作27天,31天,再多工作一天不是加班,而是3500!尚未签署任何
合同。我能请他多给我一天薪水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