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为期一年,是否可以要回?有口头约定,押金不退。是否可以要回押金?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1-30 06:23:20
问题描述:
租房合同为期一年,在
租房期间,租客甲因自己买了房
结婚,要退租,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退租,押金是否可以要回?不过当初签订合同时,有口头约定,如租客甲转租或未到期退租,押金不退。在租房期间,租客甲找了租客乙合租分摊房租,并与租客乙签订了租房合同,租客乙的合同是跟租客甲签的,押金也是交给了租客甲,因租客甲退租,租客乙也不想和房东改签合同,提前一月告知租客甲退租,租客乙是否可以要回押金?现租客甲以房东不退押金为由,要求租客乙分摊一半的押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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