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加剖腹产,我办理了四个月产假的书面手续。并告诉我还可以休哺乳假。产假只有三个月,没有哺乳假。
更新时间:2019-01-29 12:33:40
问题描述:
我2008年11月在一家国企工作,2011年7月13日我生了小孩,晚育加剖腹产,单位让我休四个月假,我办理了四个月
产假的书面手续。并告诉我还可以休
哺乳假。但是,11月2日单位通知我快来报到,我的产假已经休超期了。11月4日我到单位询问情况,人力资源部经理讲公司制度已经改变,产假只有三个月,没有哺乳假。并且各岗位均已饱和,没有部门。由于突然改变孩子没人照看,我只能给单位写
辞职报告。但回家后,我很后悔,单位就这样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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