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时间是19.30到凌晨的1点多,其余的加班时间以“一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搪塞过去,不予补休?也不发放加班工资
更新时间:2019-01-28 11:45:52
问题描述:
本人于3.1号正常上班后?接到
公司要
加班的通知,加班时间是19.30到凌晨的1点多,事后公司只给一个半小时的补休,其余的加班时间以“一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搪塞过去,不予补休?也不发放加班
工资,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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