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否可以要求未交的社保以现金形式发放?是不是也需要缴纳社保?还是公司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1-12 23:34:23
问题描述:
我公司在前几天(9月11日)突然宣布,撤除分公司,但没有出具具体的书面通知,分公司人员可以去总部上班(距离分公司工作地点较远),或者给予一定的
经济补偿。我们提出,第一,给予2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需另外给1个月工资),第二,我们上班时间都达6个月以上,社保只交了2个月,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未交的社保以现金形式发放?
试用期期间和实习期期间是不是也需要缴纳社保?每月社保缴纳的金额是以工资来决定还是公司的规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