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毕业生,8月1号开始试用期,按理来说11月1号转正,10月底以公司电子文档的形式填写了转正申请,由于自己原因,11月17号向公司提出离职,17离职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否通过了转正,公司也没有以书面合同形式通知我们,请问这时辞职是算试用期辞职,还是转正辞职,因为目前公司算我是转正辞职,并要求违约金.我觉得就算公司本来不批准我得转正,现在知道我要走,也会说我已经转正了,决定权都在他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