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证上权利人是我、并申请法院将产权变更为我一个人,请附计算依据?
更新时间:2019-01-03 16:06:27
问题描述:
2001年购房,房产产权证上权利人是我、我父亲、我母亲共同拥有。2006年父亲死亡,当时我奶奶健在,我爷爷和我奶奶在1957年即离婚,之后从无联系,连我父亲都没见过他,也不知他是否健在。我奶奶于2007年死亡,她有三个子女,包括我父亲的姐姐(于2010年死亡,她的丈夫已也在同年死亡,但不清楚谁先谁后,他们夫妻无子女,也无继/养子女)、我父亲、我父亲的妹妹(仍健在,之前奶奶和她共同生活,我姑姑和我父亲每月给予现金补贴)。我母亲现仍健在。该房产的全部房款均由我一人支付(包括首期和之后的每月贷款,有银行扣款证明),当时购买价为83万,其中贷款66万,现尚有30万的
银行贷款未付清。假定该房产目前市场价值为500万。我现在想把剩余
房贷全部付清,并申请法院将产权变更为我一个人,请问:我该支付给
其他权利人多少归并款,请附计算依据?请考虑四种情况:1、如果我爷爷还健在;2、如果我爷爷去世了且先于我父亲死亡;3、如果我爷爷去世了但晚于我父亲死亡;4、无法取得我爷爷的生存情况证明;先谢谢各位专家!非专业人士勿扰!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