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4年使用权买为产权房,可否再变更为使用权房?需通过什么途径?(二)使用权房可否作为遗产或财产分割?(三)在法庭上原告否定13年前,即94年买下的产权,并在法定上要求写上原告的名字可否成
更新时间:2007-11-13 11:19:59
问题描述:
89年动迁分得2室1厅,使用面积为25平方,三代同堂,与父母同住。我们三口居1室为14平方,父母1室为11平方。于94年从使用权买下变更为产权。时隔13年母亲否认94年同意买下的房产(父亲分新房前已去世),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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