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拿去售后维修点进行维修,在维修过后的三个月,是不符合三包政策的,这个回答是合理的吗?
更新时间:2019-01-02 18:45:49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元月一号在苏宁电器购买了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在购机不到三个月,机子出现了问题,接着拿去售后维修点进行维修,在维修过后的三个月,机子再次出现问题,也就是本月的十号左右。短短六个月时间机子就出现了两次质量问题。我特意咨询了联想
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可工作人员却因为我购买机子的发票联是写了
公司的名称,拒绝为我延长保修期的要求,还说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是不符合三包政策的,如果在保修期一年过去后,机子出现问题,只能是
消费者自己承担,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回答是合理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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