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出资方式有资金,土地使用权等,但考虑到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方需要装修。
更新时间:2018-12-26 10:33:16
问题描述:
..1993年11月,6家企业筹划建立风光
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其资本总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800万元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股。1994年2月,发起人认定了550万元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资金,厂房,
土地使用权等,但考虑到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方需要装修。因此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的风光股份
有限公司筹定处就向二七塑料公司专门定做了一批装饰材料,共计人民币140万元,1944年4月,经国务院证券部门批准,风光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在当地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4月募股期过后,只筹集100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这时,二七塑料公司向这6家发起企业要求偿还其装饰材料价款140万元,但每个企业都以公司未成立而拒绝偿还。无奈之下,二七公司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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