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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不开创立大会认股人可以要回股款
更新时间:2022-12-24 18:28
多久不开创立大会认股人可以要回股款
吴玮
北京市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解答
股份公司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没有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要回股款。还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是发起人不返还的,认股人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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