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生产日期的食品的处罚方式: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予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1)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罚款;
(2)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 找法网提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