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产假最新规定是:
1、女教师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晚育假期是113天。
2、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的: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