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什么

更新时间:2021-11-23 18:40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什么
石亚军
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
石亚军
律师解答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是怎样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主要是有以下这些:1、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和其他不能从事的劳动;2、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处在经期期间的女职工从事高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 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意义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 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女职工有哪些待遇
女职工有哪些待遇
劳动合同纠纷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用来规定什么的?
您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一部行政法规,规定了女职工在劳动中以及孕期、生育期、哺乳期享有的特殊权利、劳动禁忌,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特定义务。该部法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条例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 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辞职不想等个人单位一个月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申请辞职即可。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成年人上班被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一般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我刚进的厂,今天是第七天我实在不想做了,然后厂里面说要提前30天辞工后才能走有试用期吗?
可提前三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如下:1. 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除通知;2. 保留通知发出证据,如邮寄回执;3. 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交接;4. 如遇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离职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工作时长两个月离职无法获得公司盖章怎么办
常见处理方式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急需离职手续可选择投诉,寻求快速解决;如希望更正式处理,可选择劳动仲裁。
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因单位名称变更,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针对此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重新签订或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单位坚持要求重新签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未经我同意给我转正我想离职
如果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您可以先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履行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在申诉过程中,您需要提
主讲律师
石亚军
石亚军
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1422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