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

更新时间:2021-02-07 13:58
房屋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
刘倬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刘倬
律师解答
房屋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是指因政府行为、租赁物所有权争议、租赁合同违法等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以及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等下,法律赋予承租人的一种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
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有关解除权消灭
问题不明。
我分期买了一辆二手车,比市场价贵了1万多,而且签了合同以后我才知道
你好,要不要交违约金,需要看你们的合同具体约定
口头承诺不同于合同,口头承诺有录音。
如果有证据证明口头协议变更了书面协议则有效,否则很难成立
对了,我还签合同了,没事吧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知悉合同内容后作出了确认程序的。合同就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主讲律师
刘倬
刘倬
四川-成都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1807
已帮助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