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

更新时间:2023-12-27 06:52
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
崔茂秀
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
崔茂秀
律师解答
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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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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