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1-15 10:20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纪威
纪威
律师解答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吸收存款、发放银行贷款等。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商业银行 属于什么法人
商业银行是公司法人。《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商业银行 对外法人担保
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商业银行股权质押 处罚
你指的是什么,质押以后,用股权代偿债务吗,受托人的权利还是看授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