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用调职,来变相裁员,双方面不同意的。我可以拿到什么法律补尝金吗?
更新时间:2009-03-24 01:49:21
问题描述:
我是在2008年11月1日进公司,当时公司说要试用期三个月满后才会转正,到现在我已经做满4个月,但还是拿试用期的工资。到现在还没签任何劳动合同。上班时间是早上8:30到晚上20:00。一周休一天,连平时我法定假期也要上班,而且是没加班费的。只要是有公司觉得你工作没做到位的,就会被公司扣钱,我在3月份迟到6次就被公司扣钱780元,那时由于有同事离职,所以我是一个人做两份人的工作。今天公司跟我说公司要精减架构,把我们调做其它职位,我不同意。还说不交接清楚工作就没工资发,我问公司要书面通知书,公司说是没书面通知的。叫我4月份不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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