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发生工伤,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更新时间:2004-10-09 21:58:01
问题描述:
我叔叔在长沙市一建筑工地上做木工,在工作中,被上层掉下的一根钢管(架子管)打中手臂,致使手臂严重碎裂,致现时为止,工地方只负责治疗了20多天,花去医药费5000元左右,就说再补偿我叔叔3000元,一次性了断,从此不再负责!
他们的理由是:补偿我叔叔工伤费20天X50/天即1000元,(我叔叔在工地上工价是50元/天的),误工费2个月X800元/月即1600元,另外400元算是工地方多补给我叔叔的!
而医生说,我叔叔的手臂要想彻底复原,起码要6个月,夹于手臂中的钢板才能取出。
求助请问,我叔叔的工伤情况,到目前为止,今后的伤情全归他自己负责制,按理应该获得多少赔偿呢???
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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